
我校荣获省国资系统2017年度“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”等多项荣誉称号
发布日期:2018-05-04 00:00:00 来源: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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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庆祝“五四”青年节,喜迎团的十八大,5月4日下午在滨江宾馆会议厅举行了省国资系统庆祝“五四”青年节表彰座谈会。省国资委领导、团工委委员、各省属企业、直属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的分管领导、各省属企业、直属职业院校团委负责人、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出席了此次座谈会。
我校团委获2017年度“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,1756D2班团支部获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荣誉称号,1656Z6班何纤纤同学获“优秀团员”荣誉称号、团委书记章莉同志获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荣誉称号。
座谈会上,省国资委党委委员,副主任李晓刚同志发表讲话,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,团结和带动更多的集体和个人,争取更大的成绩,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,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近年来,在省国资委团工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关心支持下,校团委紧密围绕“凝聚青年、服务大局、当好桥梁、从严治团”四维工作格局,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积极推进直接联系、服务、引导青年工作。此次获得多项荣誉,既是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肯定,也是对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鼓励。校团委将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热情关心青年、积极引导青年,助力广大青年成长成才、创新创造、建功立业。(供稿:团委章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