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技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资格可享本科生待遇
发布日期:2016-08-23 00:00:00 来源: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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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动技工院校发展,今年年初,江西省人社厅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》(赣人社发【2015】56号)文件,提升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,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,可参照高职、应用型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,这在全国尚属首次。
《意见》规定,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机关公务员招考、企事业单位招聘、确定工资起点标准、职称评定等方面,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、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,可分别参照全日制高职(大专)、应用型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。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参照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。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,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评聘。
2016年8月,省人社厅再次下发《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单位在制定岗位条件及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按照《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》执行,预备技师专业参照高级工专业,享受全日制高职(大专)待遇。
省人社厅相继出台相关政策,打通了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职业生涯上升中的天花板,在传统只能到企业工作的就业渠道之外,给予了考录进入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发展的选择通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