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喜讯:我校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
发布日期:2016-05-05 00:00:00 来源: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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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从江西省委、省政府日前下发的《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通报》(赣字[2016]23号)文件获悉,学校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,被授予“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”称号,这是我校连续四届获此殊荣。
学校党委要求,全体教职工要格外珍惜省级文明单位称号,在这份来之不易的宝贵荣誉和最大的无形资产面前,加强团结,顾全大局,继续发扬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的优良作风,继续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,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、制度化,不断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、创造新的业绩。
学校党委要求,全体教职工要格外珍惜省级文明单位称号,在这份来之不易的宝贵荣誉和最大的无形资产面前,加强团结,顾全大局,继续发扬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的优良作风,继续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,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、制度化,不断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、创造新的业绩。